第十六条

有效

企业应当结合各自文化建设的实际,将社会科学知识作为职工教育培训内容,开展以职业道德、心理健康、安全生产、绿色低碳等为重点的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