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专家委员会,对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实施论证,提供技术支撑和咨询意见。专家委员会由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建设、生态环境、水文水利、地质、气象和应急等领域专家组成。地方法规 · 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