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现行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条件、内容进行整合,优化服务,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内容纳入建设项目管理全过程。地方法规 · 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