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市市容管理/第三节 户外广告和招牌管理第二十条有效户外广告和招牌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设置,符合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和安全等要求,并保持安全、整洁和完好。地方法规 · 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