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城区范围内应当优化物流基地、物流集散中心和商品批发市场布局,既有但不符合大气环境治理要求的,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清理、逐步外迁。

鼓励物流基地、物流集散中心和商品批发市场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物流配送车辆。

地方法规 · 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