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鼓励公厕建设使用智能设备,配置环境监测、异味控制、智能照明、安全监控、应急求助等智慧管理系统。

有序推广装配式公厕建设,探索市场化运行模式,拓展综合功能向智能售货、储物,共享充电、雨伞等便民服务方面延伸。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