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通用航空领域的应用和与通用航空产业的融合发展。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