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通用航空业发展应当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安全第一、创新驱动,统筹规划、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努力建成布局合理、便利快捷、制造先进、安全规范、应用广泛的通用航空体系。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