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通用航空业发展和通用航空相关管理与服务,适用本条例。

通用航空的运行标准、安全监管和市场监管等属于行业管理的事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