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第三章 企业工会职责第二十四条有效企业工会应当教育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素质,重视人文关怀和身心健康服务;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推进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