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第二章 企业工会组织第十九条有效企业工会主席人选按照工会基层组织有关规定推荐,应当具有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文化程度、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管理知识,有较强的协调劳动关系和组织活动能力,热心为会员和职工服务。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