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企业工会主席人选按照工会基层组织有关规定推荐,应当具有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文化程度、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管理知识,有较强的协调劳动关系和组织活动能力,热心为会员和职工服务。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