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枫桥经验”传承发展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弘扬梁柏台红色法治文化,培育村(社区)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合理配置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