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禁毒条例/第二章 禁毒宣传教育第九条有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