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五章 促进与激励第三十四条有效鼓励绿色建筑执行更高的建筑节能和碳排放标准,降低建筑能耗,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低碳建筑等规模化发展,鼓励开展零碳建筑示范应用,推动建设零碳示范区,促进产业生态化。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