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第四章 服务第三十二条有效公共图书馆应当发挥场地资源齐备、受众广泛等优势,开展版权、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强化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推动知识产权文化传播。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