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六条有效省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在其网站上及时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图书馆的名称、馆址、联系方式、馆藏文献信息概况、主要服务内容和方式等信息。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