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优化行政审批条例/第四章 审批便利化/第二节 推进网上办理第三十八条有效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加快推进线上与线下深度融合,使线上与线下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相统一。行政审批部门、承担行政审批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提供线上线下协同一致的行政审批服务。申请人有权自主选择线上或者线下办理。申请人选择线下办理的,行政审批部门、承担行政审批的行业主管部门不得强制要求其线上预约或者线上提交申请材料。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