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优化行政审批条例/第四章 审批便利化/第一节 简化审批流程第三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简化涉企经营审批条件,精简审批流程,提升准入准营便利化水平。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