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三章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第三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公布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及有关信息,及时更新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者完成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及有关信息,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