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七章 保障措施第六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创新,支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科技支撑。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