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七章 保障措施第六十六条有效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提高对环境污染事故的赔付能力。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