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机动车停车场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举行重大活动或者遇有突发公共事件时,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相关区域设置临时停车场所,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地方法规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