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者未及时清理违规停放的自行车,造成乱摆放问题严重影响市容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