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章 通行治理第二十一条有效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公布检测站批准文号、计量检测设备合格证以及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当事人权利等信息,并免费提供必要的便民服务。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