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第四条有效城市公厕的管理应当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科学规划、拆建并重、设施完善、安全便民、卫生环保的原则。地方法规 · 鹤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