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有效车站、商场、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及社会窗口服务单位的厕所未免费对外开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照《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侮辱、殴打保洁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鹤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