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六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