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条

有效

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重点部位应当设置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灯的连续照明时间和地面最低照度应当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