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四节 城市地下经营和地下轨道第五十六条有效地下经营场所的安全使用责任由使用人承担。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使用和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