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条例/第五章 公路保护第二十五条有效自治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乡镇(街道)、村(居)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保护工作。地方法规 ·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