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条例/第四章 养护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模式。地方法规 ·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