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违反规定招用未成年人。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组织、胁迫或者诱骗未成年人表演有害其身心健康的恐怖暴力、淫秽色情、迷信邪教、奢靡浪费、低俗恶搞等节目,不得利用未成年人非法从事营利活动。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