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市禁毒委员会建立戒毒康复工作大数据应用平台,通过该平台对采录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个人经历、染毒程度、行为特点、生活家庭状况等信息进行积分评估,根据积分规则以及评估结果对其进行分级分类管理。

公安、司法行政、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通过戒毒康复工作大数据应用平台采录、处理相关信息,并且按照规定实现共享。

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