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管委会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为企业提供公正透明、优质高效、规范便捷的服务:

(一)制定统一的管理服务规范或者标准,依法公开政务服务信息;

(二)设立政务服务集中办理场所和网上办事大厅,实行一表申报、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统一送达文书等制度;

(三)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其相关配套制度;

(四)保障和服务企业的其他措施。

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