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以及管委会应当设立产业发展资金,并且优先安排实施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措施,对综保区内符合区域功能和产业政策的企业给予扶持。

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