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第六条有效高新区应当建立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鼓励和支持高新区改革、创新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多种形式的用人机制和分配激励机制。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