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章 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和内容第十七条有效劳动保障主管部门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内容实施监察。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