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三章 节约用水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加强对消防、环卫、市政、园林等用水设施的管理。发生泄漏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修理。禁止擅自打开消防栓取水。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