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统计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政府统计机构在调查统计违法行为或者核查统计数据时,可以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检查对象收到统计检查查询书后,应当按照期限如实作出书面答复,并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