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政府统计机构应当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工作,强化统计执法监督职能,配备与执法监督任务相适应的统计执法人员,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