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文明行为第二十八条有效邮政、快递业务经营者应当遵守邮政、快递服务管理规定,及时准确安全送达邮件,不损毁寄递物品,不收集、泄露、买卖寄件人和收件人信息。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