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客运码头等应当规范设置购票区、等候区、出入通道,设置醒目导向标志,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加强乘客购票、等候、进出站(港)引导管理,维护进出站(港)秩序。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