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文明行为第二十条有效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应当遵守广告管理规定,不得制作、发布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广告。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