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文明行为第十九条有效商品经营者和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文明服务,自觉履行法定和约定义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