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开发建设单位未按代建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费用的,由有关行政机关责令开发建设单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暂停所有相关建设项目的报建审批和房地产项目的销售许可。地方法规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