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第三章 建设第三十条有效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发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婴幼儿托育机构功能,加强社区婴幼儿托育机构与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地方法规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