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第三章 建设第十九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有序建设幼儿园,确保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就近入园。地方法规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