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规范养犬行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人身健康和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