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六条有效市、县、区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排水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地方法规 ·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