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十九条有效乡镇、村应当加强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区域消防水源建设。在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工程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应当统筹考虑消防水源建设。新建、改建农村自来水管网时,应当按照规定配置消火栓。地方法规 · 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